王富貴一時啞口。
林菀才不慣著他,接著說道「別把自己太當回事,誰離了誰都能活。」
王富貴感覺自己要被氣炸了,跟她吵架吧,可這大中午的,還在大隊部門口。
真要是吵起來,下午上工的時候,怕不是十裡八鄉的人都知道了。
他心裡那叫一個憋屈,就跟吃了死蒼蠅似的,別提有多膈應了。
心裡想著前世怎麼就沒發現她脾氣這麼沖,這麼會懟人呢。
早發現她是這個鬼樣,早把她掃地出門了,也不至於白白養著她,花那些冤枉錢。
他是一刻也不想跟林菀多待,看著就煩。
「拿來吧你,明早八點,公社門口見!
搞得我多不想跟你離婚一樣。」
林菀也被這沒完沒了的爭吵弄得心煩意亂。
照這樣下去,兩人去綠水灣大隊的路上肯定會吵個不停。
她沒好氣地從挎包裡拿出離婚申請書。
王富貴見狀,伸手一把搶了過去,扭頭就快步走了。
林菀沖著王富貴的背影翻了個大白眼,然後轉身往自己的土坯房走去。
這一番折騰下來,太陽已經高高掛在頭頂了。
林菀邁著輕快地腳步回到家,一想到明天就能徹底的離婚了,上揚的嘴角怎麼也壓不下來。
她拿木盆淘好米,把米和井水倒進鐵鍋裡。
接著從一旁的抽屜櫃上拿起火柴,微微彎下腰去,「哧啦」一下劃著火柴,小心翼翼地點著竈裡的柴禾。
看著火苗「噌」的一下冒起來,一個勁地往上躥,。
她心裡舒坦極了,就像看到了自己往後的日子。
就跟這火苗一樣,紅紅火火的,充滿了各種精彩和無限可能。
把早上買回來的魚清洗乾淨,將魚分成兩半,一半直接放在竹筐裡瀝水。
另一半撒上一層薄薄的鹽,也放進竹筐裡瀝水,順便腌制一下。
剛把魚收拾好,就看見劉蘭紅著臉,髮絲有些淩亂地貼在額頭上,氣喘籲籲地朝這邊跑過來。
人還沒跑到跟前,就扯著嗓子大聲喊道「菀菀姐!」
「你..可嚇死我了,剛才...看那架勢,我真怕他動手打你呢。
我當時啥也顧不上,就想著趕緊去找師傅。
等我和師傅趕回來,就聽芳芳姐說你們出去聊了。
我和師傅在外面找了老半天,把周圍都找了個遍,愣是沒找到你們。
我都急得快哭了,還好後來遇到了書記。
他說你們已經回家去了,我又到處打聽,問了好幾個人,才找到這兒。」
劉蘭一邊說,一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,眼睛裡滿是擔憂。
「菀菀姐,你沒事吧!」
林菀趕緊給劉蘭搬過來一個小馬紮招呼她坐下,又倒了一碗水,遞到她手裡,笑著說。
「好得很,我剛和他去大隊部蓋了章,明天就去公社辦離婚證呢。
對了,師傅呢?回去了嗎?」
劉蘭端起碗,「咕嚕咕嚕」幾口就把水喝光了。
「聽書記說你回家了,師傅就先回家去了。
菀菀姐,你沒事就行,我得回家吃飯去了。」
說完,起身將碗放在桌上,就準備走。
林菀一聽,連忙伸手拉住她「別走啊,吃了飯再回去唄。
我早上剛好買了魚,我們煮個魚煮豆腐。」
劉蘭沒有絲毫猶豫,趕緊擺了擺手。
「不用啦不用啦。
我媽中午在家做飯呢,他們要見我沒回去,肯定會著急的。
我先走了哈,菀菀姐你好好照顧自己,有啥要幫忙的,就跟我說。」
雖說湖區的魚多。可在這年代,大家都不興在別人家吃飯呢。
劉蘭風風火火的來,又風風火火的走了。
林菀看著她跑遠的背影,笑的一臉寵溺。
隨後,她找來一根繩子,把腌制好的魚用繩子一圈一圈的繞上去綁好,掛在屋檐下的晾衣繩上曬了起來。
中午的陽光正好,明晃晃地灑在魚身上。
林菀心裡想著等到下午去裁縫鋪的時候,這魚估摸著就曬的差不多了。
沒一會兒功夫,鍋裡的飯飄出了飯香味,魚也瀝幹了水。
林菀往鐵鍋裡倒入菜籽油,她拿起鍋鏟,輕輕地攪拌著,把油均勻地在鍋裡潤了一圈後。
她熟練地用鍋鏟把熱油盛出來,再次往鐵鍋裡倒入一些冷油。
然後她拿起魚塊,放入了鐵鍋裡。
在煎魚的空當,林菀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王富貴。
她總覺得王富貴今天有點奇怪,給她一種說不出的熟悉感。
按照常理,這時候兩人結婚才七個月,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隻有兩天。
說白了,彼此之間應該是很陌生的。
而今天王富貴對她的態度,無處不透露著嫌棄和鄙夷。
實在不像是兩人不熟,反倒是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,彼此相看兩厭之後才有的狀態。
難道說.......
林菀一邊想著,一邊把薑絲貼著魚身放到鍋裡。
看著薑絲在熱油的包裹下慢慢捲曲,發出「嗞啦」聲。
上一世,王富貴就看不上她,兩人結婚之後,王富貴就出門學習去了。
年初出門,一直到臨近年三十才回來。
婚後前幾年,林菀一直留在鄉下,忙著伺候兩個老的、四個小的和屋裡的牲口。
王富貴在江寧。
他們倆真正在一起相處的日子屈指可數,彼此之間很是淡漠疏離。
這時候的王富貴對她,還能勉強維持一種假模假樣的客氣。
不會像今天這樣,一上來就滿是鄙夷的惡語相向。
罷了,不管王富貴是不是重生的,這對她來說都不重要了。
反正這婚,她肯定是要離的。
要是他真的重生了,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雁過怎能無痕,水過豈能無聲。
魚在鍋裡慢慢變得兩面金黃。
林菀給鍋裡倒入熱水,然後,她把鍋蓋蓋上。
不一會兒,鍋裡就「咕嚕咕嚕」地響了起來,魚湯也開始變得奶白奶白的。
她又把豆腐和蔥放進去,瞬間,整個屋子都被魚香味填滿。
林菀忍不住狠狠地吸了吸鼻子。
真香啊!
想起上輩子,每每家裡有好菜的時候,都是她一個人跟個陀螺似的,在廚房裡忙地團團轉。
好不容易做好一盤菜端上桌。
人家一家六七口就跟餓死鬼投胎一樣,抄起筷子就往蔡萬裡伸。
等她終於把菜全部做完,累到腰都直不起來,到桌邊坐下準備吃飯時,人家六七口早都吃飽在打飽嗝了。
而她呢?
就隻配吃點桌上的剩飯殘羹。
現在想想,林菀都覺得上一世的自己真是可笑。
怎麼就那麼輕易地被所謂的婚姻和親情給綁架了,搭進去了自己的一生的。
就應該直接撂挑子不幹了,讓他們吃屎去!